第2章 到达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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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榛感觉自己做了个漫长的梦,梦里一个也叫程榛的小女孩的一生。

程榛家有四个孩子,由大到小分别是:程梁、程棉、程榛、程松。

她的父母是双职工,在她小的时候,母亲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家庭,忙。

父亲是除了对家里的两个男孩子比较耐心,从来不和女儿交流。

母亲也喜欢儿子,但对第一个女儿也喜欢。

程梁比程榛大五岁,虽然念书不太灵光,但也在三年前念完了高中,考进了钢铁厂厂办。

程棉比程榛大两岁,去年念完高中,还没找到工作。程松才14,在读初中。

程梁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,还是儿子,程梁为人憨厚,做事踏实,关爱弟弟妹妹,所以是父母最器重的一个,这很正常。

而程松是小儿子,聪明,伶俐,淘气,从小梦想去当兵。

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,这话着实不假。

程棉呢,是她第一个女儿,生完程梁生程棉,一儿一女刚好凑成个好字,她的出生程母就不高兴了一瞬,就想开了。

加上程棉从小就嘴甜,特别会说,想哄人能把人哄到七荤八素,不知东西南边,所以程母也很喜欢她,她是程母的小棉袄,小蜜糖。

但在程榛眼里,程棉懒惰,该她的活儿她全推给程榛了。每天就跟几个同学到处逛,喜欢买国营商店新出的各种发卡、头绳,布料,衣服。

在全民讲朴素的年代,愣是走出了不一样的路。

而且她每天哄程母的零花钱的方式都不变,每次都是:“妈,我跟你说,国营商店有双黑皮鞋特别特别适合你,等我挣钱了一定给你买。”许诺完了,又说:“妈,国营商店来了新皮筋儿,可好看了,我想买……”

明天再许诺一个,再买一个。

她许诺来许诺去,一个也没成真过,名副其实的“嘴子”。但程母就是偏爱她,也许在她心里,这是母女亲近。

如果这么说,原主就实在不亲近了。

原主属于那种会笨嘴拙舌的,不会说,又老实。

本来家里的家务在他们长大后是分配了的,程梁负责打水,对,筒子楼,只有楼前有自来水。程棉负责洗衣服扫地,程榛负责做饭洗碗。

程梁的责任他没推卸,但程棉,当着父母面答应的好好的,但放学就出去玩儿,根本不执行,全推给程榛。

等被发现没做的时候,就说:“我今天有点儿事儿,回来晚了,我让程榛帮忙做一下,可她不做。”

父母没耐心听她们分辨谁对谁错。如此一来,程榛就得挨打。时间长了,程榛不想挨打了,就把事情做了。

要让程榛说,原主实在有点懦弱,但这个懦弱是天然形成的吗?追溯了原主的记忆,程榛得出答案,也许有先天的原因,但肯定不全是。

在程榛的记忆里,母亲一直偏爱另外三个,她会问他们上学的情况,给他们买糖,给程棉买新衣服。

其实小时候程母买糖,每个人都有,但每次属于程榛的那块儿,总是到不了程榛嘴里,不是程棉撒娇,就是程松哭闹,总之最后被挪走的那一块儿糖,总是程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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