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搬家(1 / 2)

搬家第一件事,算账,大家先把每人一块的知青点吃住及买菜费用给王建国。

然后算共同买东西花了多少钱,再平分给个人,集体买东西钱没花完,花了不到七十,剩了不少。

于是他们又买了些肥皂香皂,盐和油可着手里的票,多买了些,买了三包哈尔滨香烟,两瓶酒,打算请大队长和书记参加乔迁宴。

又去村民家买(对外得说换的)了一只小公鸡两块钱,又买了一捆粉条几毛钱。

那也就花了不到八十,而程榛算上刚开始买柜子小桌子席子的钱,和第一次请唐爱红捎的东西的钱,一共花了二十六块两毛,三十还没花完。

先去报销,还是再买点,这是个问题。想了想,还缺什么吗,请客差肉,可现在也买不了了,那就先去报销。

一行人去大队部,把买东西开的票和村里买东西开的条子递过去,会计看了,问:“你们花的这部分报了,剩下的呢?”

郑峰问:“能直接取出来吗?”“这不行,这钱是购物报销费用,必须先买后报,这是规定。”“那留着?”“留也留不了几天了,公社月末要销帐。”

大家面面相觑,这这这……这时村长来了,说,“诶呀,丁会计,别为难他们了,一群刚出学校的小娃娃,这样,你们一人也就剩下几块钱了,让仓库开条子,给他们换成粮食就行了。”

“行吧。”会计似乎有点不愿意。

“大队长,能换白面吗?”程榛问,“想得美,我都吃不起白面,当然是有什么换什么。”

话虽如此,还是给每人换了三斤白面,小米也给了三斤。其他都换成了玉米糁,高粱米,以及依旧是五折一的红薯土豆。

“谢谢队长。”大家众口一词。大队长确实挺好的。

三块多钱,竟然换了不少吃的,程榛心下大定。有吃的,就什么也不怕。

走之前,郑峰说,“大队长,会计,来参加我们的暖锅宴吧。我们也会邀请书记的。”村长他们也答应了。几人往回走,一边走一边商量做些什么菜。

回家后又想起三队队长王铁柱也得请,郑峰去了。又商量着请知青点的人一起来吃饭,让王建国去了,他跟秦成哲熟一点。

特意说明,要自带碗筷,他们只有自己的碗筷。这时候他们才想起来,请村长书记会计三队长也没碗筷。尴尬……只能找村民借了。

任务分配给了程榛和张静宁,她们俩讨论了一下,决定去大队长家借,毕竟他们现在最熟悉的也只有大队长。程榛拿了半包红糖、张静宁去拿了半包冰糖,一起去了大队长家里。

大队长家不远,离知青点儿大概二三百米,跟大家一样,也是土屋子土墙,只是下半截是石头磊的,屋子也高一些,比知青点儿宽的多。

程榛敲门,“谁呀?”一个女声问。“婶子好,我们是新来的知青。”“唉,来了来了,来进来,进屋坐。新来的知青呀,我还没见过,都叫什么?”“婶子,我叫张静宁。”“我叫程榛。”

“哟,都好听,长得也好看。哪门你们也别婶子婶子的叫了,我小名叫阿南,大家都管我叫阿南婶,你们也这么叫就行了。”“好,阿南婶。”“那你们过来是有啥事儿?”

“是这样,”张静宁说“我们今天不是搬家吗,请大队长、会计、书记和三队长吃饭,这不是,差四个人的碗筷吗,想找婶子借一下。”

“嗨,就这么点事儿,老李答应去了?”老李就是大队长,姓李,叫李国强。

“是,大队长,书记,还有会计,都答应了,三队长男知青去请了。”“那行,我给你们拿。等会儿啊。”

去柜子里拿了四套碗筷,阿南婶子又说,“以后常来玩儿,我家有个闺女,跟你们差不多大。”“好,婶子你也跟我们过去一起吃呗。”“我就不去了,家里还有孩子呢,我得给他们做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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